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《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》,根据《辽宁省中小学生“科技助苗行动”实施方案》要求,现面向全市征集青少年科技教育智力资源和科普场馆资源,形成资源库,以便开展科普“双进”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智力资源
本次征集智力资源包括科普报告专家和中小学校科学副校长。
(一)工作内容
1.从事青少年科学普及工作,围绕专业领域或科研经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科普报告,传播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。
2.有意向担任中小学校校外科学副校长,协助学校提升科学教育水平,如协助学校制定科学教育实施方案,开发特色科技课程,链接高校实验室、科普场馆、企业研发中心等资源,组织学生参与研学实践,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项目或科学体验活动等,每学期与学校对接不少于2次。
(二)基本条件
1.关心关爱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,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。
2.在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等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,或科普基地、实验室、科普场馆、企业研发中心负责人等。
3.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。
二、场馆资源
包括但不限于高校、科研院所实验室、科普基地、博物馆、展览馆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、企业研发中心、生产车间等,适合开展青少年科普活动的场所。
有意向与中小学校对接,开展馆校合作、校基(地)合作,面向中小学生优惠或免费开放,提供科学社会实践、科普研学等服务,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前往场馆开展场景式、体验式科普活动,有条件的场馆可走进学校,在校园举办科普展览、科学体验、科普报告等特色科普活动。
三、征集方式
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填写沈阳市“科技助苗行动”场馆资源登记表(附件1)和沈阳市“科技助苗行动”智力资源登记表(附件2)。报送材料包括登记表word版本和扫描pdf(盖章版)各一份,统一发送至邮箱kjcxzk@163.com(邮件注明“沈阳市科技助苗行动+单位名称”),截止时间3月10日下午15时。
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,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,加大宣传和征集力度,助推构建社会各方科教资源有机融合的“大科学教育”工作格局,助力科技强省、教育强省建设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老师 张老师
联系电话:024-31176902
邮箱:kjcxzk@163.com
附件:
1.沈阳市“科技助苗行动”场馆资源登记表
2.沈阳市“科技助苗行动”智力资源登记表